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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处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规、条例,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完成学院的各项基本建设任务。
二、根据学院建设需要,拟定学院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编报基本建设统计报表。
三、做好编制或委托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组织设计、地质勘探招标或委托;组织设计方案备选、审查、论证;负责施工图设计的管理工作。
四、做好基本建设项目立项、选址、报建等工作。
五、做好基本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监理招标,签订施工、监理等相关合同,监督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投资控制,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督促做好工程保修期内的回访和维护工作。
六、做好编制或委托编制工程项目概、预算,负责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
七、收集整理建设工程档案资料,并按规定及时上交和归档。
八、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院基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办理,负责有关项目规费的缴纳等工作。

二、负责校区水、电、文物、消防、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申报及相关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

三、负责建设工程的文秘和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移交等工作。

四、负责院内涉及到处室事务性工作的协调和办理,负责处内人员考勤、处内后勤服务、绩效工资核报,各类会议组织、等工作。

五、协调与当地有关方面的工作关系,负责对外接待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技术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院基本建设工程的现场管理,对建设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负管理责任。

二、负责编制学院基本建设规划、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校区建设实施计划和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等。

三、负责工程项目设计图纸答疑和技术交底。

四、协助总工做好与建设有关的技术方案咨询、论证、评审等工作。

五、协助预算科完成工程招投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条款的编写工作。监督各类合同的执行。

六、督促和检查监理工作,负责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及监理的考勤,并实施奖罚。

七、协助设备材料科做好招投标采购中有关设备材料技术参数确定的支持工作。

八、审察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计划并监督实施,协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工作关系。

九、负责组织施工现场的质量抽查,负责工程验收工作。

十、协助管理科做好建设技术文件与相应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和移交工作。

十一、负责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

十二、协助学院相关部门做好房屋大型维修工程的技术指导。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预算科工作职责

 

一、做好学院基本建设的投资管理工作,对建设工程的投资控制负管理责任。

二、审核工程概预算、竣工结算,做好工程造价审计配合工作。

三、组织项目招标工作及招标代理单位的考察、委托工作。

四、草拟合同并做好合同洽谈工作,建立工程投资台账,监督所有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

五、做好投资控制、造价管理工作,参与工程变更、签证单的会签工作。

六、审核工程进度款,提出用款计划,办理工程付款手续。

七、做好基建工程统计工作,按时填报工程进度计划表和各类报表。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材料设备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新建项目招标文件中材料品种、设备品牌、技术参数、物品价格、供货周期等事项的确定。

二、负责需认质认价材料(设备)的市场考察、初选意见的提出、物品价格的商谈,负责认质认价单的办理。

三、制定并落实材料进场检查、验收工作方案。

四、全过程监督总包方合同约定各类材料(设备)、甲供材的选择和使用情况。

五、负责相关材料、构配件、器具、设备、数据等信息库的建立,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六、协同预算科,共同完成项目建设各类材料(设备)合同的商谈和签订工作。

七、负责认质认价材料(设备)、甲供材合同的落实,付款节点的核审工作。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基建处管理工作制度

 

一、按时上班,文明办公;
二、保持室内整洁,营造安静、无烟的工作环境;
三、工作时间,不大声喧哗,不玩游戏,不作与工作无关的事;
四、培养自觉学习、工作的良好风尚,不断提高个人修养和工作水平;
五、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时时、事事以集体利益为重;
六、团结协作,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任务。